債務重組的條件是什麼2021
債務重組是我們當前經濟社會常見的一種情況,那麼,如果某公司要對其自身債務進行重組,進行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是什麼呢?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閲讀下相關內容吧。
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是:
新準則在對債務重組的定義中增加了“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這一前提條件,並指出債務重組是“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新準則突出了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最終讓步的業務實質。也就是説,新準則要求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時,必須滿足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這個前提。
企業是否可以進行債務重組,必須首先要求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這可以通過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比較後判斷,譬如可以分析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企業資產的質量、企業的利潤質量以及企業的增長特性進行判斷。顯然,新準則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業隨意利用債務重組進行利潤操縱的行為,實際上是縮小了債務重組應用的範圍。
延伸補充:
償債資產公允價值如何確定
現行債務重組準則中,對於重組債務以及用於償債的各種資產或股權的計量一律採用賬面價值,而新準則要求根據真實性原則,對用於償債的各種非現金資產或股權的計量採用公允價值。在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下,重組後債務(或債權)按公允價值入賬。
譬如,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首先應看其有無活躍市場。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公允價值一般應取活躍市場中的報價,如各類存貨。如用於清償的非現金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企業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如以固定資產進行清償的,可以採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估計其價值。
再如,股權的公允價值的確定。對於上市公司來説,其應在市價的基礎上進行確定。雙方應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可以採用當月月初的市價、前三個月的平均市價等,並考慮增發後稀釋的影響,做適當調整來確定。對於沒有市價的公司來説,公允價值的確定應採用股權估價模型來確定。此外,企業是否可以進行債務重組,必須首先要求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債務重組的前提條件是什麼的法律解答,從上文可知,新準則要求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時,必須滿足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這個前提。此外,企業是否可以進行債務重組,必須首先要求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建議你及時諮詢專業律師。
-
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
一、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1、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來還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是不會坐牢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就...
-
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
一、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這兩者並不一樣,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要債通過的合法溝通不構成犯罪,具體需要看採取的方式是否合法。從主觀上來看,被告人不具有將被害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目的被告人是受債權人委託,為了...
-
去法院訴訟離婚債務如何舉證
一、去法院訴訟離婚債務如何舉證1、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的舉證責任對於這一方面,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對此,不發生舉證責任轉換或倒置問題,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債務已還清者,只是承認原來曾有債務,並沒有承認現在...
-
起訴處理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查封房產
一、起訴處理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查封房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此達到查封房產的目的,申請財產保全的前提條件是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致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