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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民事借貸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

民間借貸屬於借款合同糾紛,或者説借款合同糾紛包含民間借貸糾紛。因為民間借貸糾紛較多,才從借款合同糾紛中單獨分離出來。就像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從加工承攬合同中分離出來一樣。如果發生民間借貸糾紛的話,儘可能的申請訴訟保全程序,可以有效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因為有的時候,並不是官司打贏了就一定能拿回自己的損失費。

在我國民事借貸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

首先,民間借貸其實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區別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而之所以有人認為民間借貸與借款合同有所區別,是因為一般而言民間借貸約定相對比較簡單,例如一張借條,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機構的放貸合同都比較詳細和規範,因而導致認為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兩回事。

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因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因此不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但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糾紛,與借款合同糾紛的相同點,都是一方將貨幣借給另一方;不同點是,借款合同糾紛現在專指銀行借款給單位或者個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間借貸糾紛指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和單位與個人之間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事實上,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關於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簡單,尚不成熟。沒有形成比較系統的法律制度,對民間借貸很多重要問題都沒有做出比較明確規定。所以法條基本適用於當前我國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都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