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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遇見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借款方遇見欠錢不還怎麼辦?

借款方遇見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持證據到法院起訴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欠錢不還多久後被起訴?

1、在約定的日期沒有還錢就可以起訴,沒有時間限制;

2、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的規定,法院就必須受理;

3、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經濟糾紛的民事案件在起訴的過程中需要明確具體的財物使用情況,借貸合同更加需要雙方的身份信息以及還款日期和違約條款的擬定。雙方簽署借貸合同,債務人應該按照合同期限內進行還款,以免丟失更多的信用和經濟損失,按期還款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