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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申請書怎麼寫?

一、債權轉讓申請書怎麼寫?

債權轉讓申請書怎麼寫?

債權轉讓申請書應當寫明債權轉讓具體要求、申請出借款轉讓原因(請詳細填寫)、申請人選擇接收債權轉讓文件的方式等等。債權轉讓是債權人的一項權利,進行債權轉讓時不需要寫申請書,也不需要經法院的批准,債權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只需要通知債務人,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二、債權轉讓的流程

(一)債權轉讓流程一——簽訂協議。

債權人與受讓人協商一致後,應當形成債權轉讓協議。

(二)債權轉讓流程二——通知債務人。

根據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不發生效力。

(三)債權轉讓流程三——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

有些轉讓債權的行為需要辦理有關手續。依照《合同法》第87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債權轉讓如果系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准的合同,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准、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

三、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防範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儘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簽訂合同前受讓人應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如住所、財產狀況等,避免利益受損。

2、對於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於合同簽訂後×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範措施:

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況或已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債權轉讓是債公人將自己的債權轉讓給第三方一種商業行為,一般情況下,只需要債權人與第三方簽訂相關協議,對債權轉讓的相關規定和協議進行界定,然後通知債務人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債權轉讓的合法性應當建立在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如果本身不合法的話則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