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離婚協議撤銷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協議離婚的概念

離婚協議撤銷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協議離婚是指為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配偶贍養費等方面的書面協議。從其定義可以看出協議離婚中的協議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夫妻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二是夫妻雙方就未成年人子女撫養以及撫養費的承擔達成一致的協議,三是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協議。

二、離婚協議撤銷的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三、離婚協議撤銷應注意的問題

1、撤銷離婚協議的內容僅限於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或者因離婚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

2、撤銷之訴應當自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這裏的一年從何時開始計算?我們認為,離婚協議在民政部門登記後方可發生法律效力,是一種附條件生效的協議。所以這裏的一年期限應當自登記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3、訴請撤銷的法定理由是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一方欺詐或者脅迫的情形。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不在訴請撤銷的法定理由範圍之內。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以上只是針對個例和普遍性原則下所做出的分析與分享,不一定契合大家自身情況的相關法律問題相符合的法律分析,所以建議大家在適用法律時,結合具體的案情,有針對性的靈活運用。另外,小編提醒一句,離婚需謹慎,切不可一時衝動,意氣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