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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財產保全的注意事項

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的當事人為了儘快實現自己的權利以及保障合同的儘快履行,如果遇到損害債權實現的情形,合同當事人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維護自己的財產利益。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財產保全注意事項的內容。

債權財產保全的注意事項

債權財產保全的注意事項

(一)積極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合理確定申請財產保全範圍。實踐中,債權人應當通過税務部門、房產土地部門、工商部門等多種渠道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擴大保全財產的選擇面;同時,根據訴訟請求範圍或案件實際,儘可能選擇那些價值相對穩定的動產(包括權利資產)或不動產進行保全,以達到財產保全的效果,確保將來判決的有效執行,這樣也可以最大限度減少對債務人的損害,有效避免保全不當引發的風險。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對物、留置物,也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抵押權人、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對第三人到期債權,債務人的財產不得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

(二)採取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後,債權人務必要在法定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不起訴的,必須與債務人落實還款計劃及有效的擔保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後,仍要繼續加強對債務人財產的監控,防範債務人拖延時間,轉移財產逃債,一旦出現不利情況,應立即起訴,並申請採取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措施。

(三)積極加強對被保全財產的監控,有效防止債務人轉移、處分保全財產。債權人應密切關注債務人的動向,判斷債務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的情況。如債務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要及時向人民法院反映情況,積極採取措施制止,或者變更保全措施,防止標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難執行。

(四)針對不同的被保全財產,採取適當的財產保全措施。財產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債權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措施時,應當針對動產或不動產等具體財產的性質、屬性等,採取相適應的保全措施。如對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可能會轉移查封財產的,應申請採取扣押措施,對不宜採取扣押而採取就地查封措施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保管等。對不宜長期保全或者保全財產價值容易減損的,申請人民法院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提供擔保或及時進行變現,防止保全標的物價值減損,避免訴訟保全有名無實。

(五)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配合,確保財產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續。一是藉助人民法院的辦案優勢,加強對債務人財產的調查核實,防範債務人弄虛作假,轉移財產而逃債,確保申請財產保全措施能夠達到保全效果,順利實現將來法院裁決的實體權利。二是在財產保全時,督促提請辦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續,對被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財產,認真造具清單。三是案件審理期限長的,要及時提請法院做好相關續保工作,如對已凍結的款項要按法律規定及時申請續保凍結等。四是若債務人無其他有效財產進行保全時,建議債權人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輪候查封的法律規定,儘可能地確保債權獲得執行清償。

以上五項內容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財產保全中需要注意的內容。對於債權人來説,積極的事項財產保全有利於保障自己權利的及時事項。如果你還要了解的關於財產保全的程序以及財產保全的申請等其他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獲得解答。

標籤:債權 保全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