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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一、一般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一般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一般是債務人承擔。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律師費要看案件難易程度,可以與律師協商。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依據實際產生的費用核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二、如果欠債第一次開庭沒去怎麼辦?

如果第1次開庭沒去的話,很有可能下次會拘傳。

1.民事案件,法院會發開庭通知書,當事人要到法院積極應訴,不要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權力,否則對自己很不利。如果法庭通知開庭不去,是原告的,視為撤回案件請求。如果是被告的,視為放棄辯護權,法院可以缺席審判,也可以再發一次開庭通知。兩次通知還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傳出庭,就是上門強制帶到法庭。

2.如果第1次開庭沒有去的話,那麼如果第2次開庭一定要去的,如果一直不去的話,可能會拘傳。

三、起訴欠債不還的費用和程序是怎樣的?

程序是起訴,立案審查,排期開庭,開庭審理。

1、 起訴。

2、 立案審查。

3、 排期開庭。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5.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如果要起訴借貸糾紛的話,可以先寫起訴狀,然後交到法院,具體的開庭日期沒辦法確定,因為要看法院的案件羈押程度和難易程度來定。開庭審理的時候會核對當事人的身份,並告知權利和義務。

標籤:欠債 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