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法院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怎麼辦

一、法院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怎麼辦?

法院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怎麼辦

1、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傳喚被執行人申報財產

2、凍結銀行賬户、存款等

3、查封拍賣不動產(如房產)

4、查封扣押動產(如車輛)

5、禁止轉讓,凍結相應的股權、證券等賬户

6、發出搜查令

7、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

8、調查詢問

9、依申請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

10、代履行

11、限制高消費令

12、限制出境

13、向媒體公佈失信人名單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債務人對一審的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嗎?

當事人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其實法院對老賴的懲治措施還是非常多的,但人民法院採取強制措施需要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説沒有法院的判決書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權利凍結公民的賬户,所以,這一切都得建立在債權人要不到債的話,應該積極向法院起訴。

標籤:法院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