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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期過了兩年可以起訴嗎?

一、債務清償期過了兩年可以起訴嗎?

債務清償期過了兩年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但注意起訴時間。為了督促債權人行使權利,法律規定了訴訟時效制度,一般的訴訟時效是兩年,當事人需要在時效內行使自己的相關權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民事權利一般在3年後法院不再予以保護,權利人將喪失勝訴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同時規定,在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義務人履行義務不僅包括實際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諾。

二、追討欠債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2、調解法。

債權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於簽訂協議後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3、仲裁法。

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4、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債務清償期一旦到達,而當事人沒有還清債務,這個時候開始算起就是債權人的起訴時間,而債權人的起訴時間保留三年,如果債務清償期已經過了兩年,那麼當是債權人還有一年時間可以起訴,如果超過一年沒有起訴,再起訴那麼是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敗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