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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債務人同意嗎

債權轉讓 債務人同意嗎

債權人是指享有一定權利的人,而這種權利就是向債務人追討債務,而債權人除了有權追討債務外,還有權將債權進行轉讓,轉讓債權要符合法律規定,那麼債權轉讓要不要通過債務人的同意?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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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需要債務人同意嗎

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四)、必須有轉讓通知。  我國合同法》第80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對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採用通知主義原則。從審判實踐看,如果嚴格限定債權轉讓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為轉讓人,那麼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債權轉讓合意達成後,轉讓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時,受讓人有可能錯失行使債權的時機,進而遭受損失。從訴訟角度來看,如果雙方的債權債務事實客觀存在,債權轉移也沒有損害債務人的利益,為了減少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即使通知的行為存在瑕疵,也應當認定該轉讓行為有效,這樣更有利於客觀、及時、高效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