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債務糾紛開庭審理流程是什麼

債務糾紛開庭審理的流程是:

債務糾紛開庭審理流程是什麼

一、庭審準備;

二、法庭調查。主要包括當事人陳述、當事人出示證據和質證;

三、法庭辯論。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相互進行言詞辯駁;

四、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