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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開庭不來怎麼辦?

一、欠款人開庭不來怎麼辦?

欠款人開庭不來怎麼辦?

欠款人開庭不來可以缺席審理甚至是缺席判決,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吧!

二、欠錢不還被告不出庭怎麼處理?

1、法院傳票經過合法送達,被告拒不出庭應訴的,法院會根據情況缺席審理、判決。

2、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訴訟權力,承擔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民間借貸這個方面的一些開庭方面的訴訟流程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經過合法的傳票傳喚之後,仍然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是可以對此缺席審理。

標籤:欠款人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