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打官司律師費怎麼收取

打官司律師費收取的方式以及數額,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不同爭議標的,是不一樣的,民事案件一般按照標的額收取費用,刑事案件一般按照案件階段收取費用。

打官司律師費怎麼收取

一、一審民、商事案件收費

一般無財產爭議性質的案件,比如僅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撫養權爭取案件,都是採取按件收費的標準進行的,根據不同的案情收費一般在5000—20000。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二、一審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1.立案偵查階段(取保候審、閲卷等),一般收費為6000—15000;

2.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意見書、爭取不予起訴等),一般收費為8000—25000;

3.法院審判階段(開庭),一般為8000—50000。

以上數據均為不完全統計,不具備普遍性,僅供參考。除基本案件代理費用以外,一般交通費、食宿費等其他費用是另算的,當然也有全包式收費,具體的收費數額要和代理的律師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