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法律援助

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收取的

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收取的

打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收取的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4.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5.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3)、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律師收取訴訟案件的律師費後,應對案件的證據進行收集。也應與當事人進行溝通,掌握案件的實際情況後合法的為委託人進行辯護幹工作。一旦對一審的案件審理結果不服的,還應繼續上訴辦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