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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1.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先收集債務人的財產情況,如果對方有房產、股權、車輛等相關財產在其名下的話,可以先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一但對方的財產被採取了保全措施,那麼在規定期限內到法院去進行起訴就可以了,勝訴之後可以對已經被保全的財產申請執行,同時訴前財產保全也能夠起到逼迫債務人現身及督促還款的作用。

2. 到法院提起訴訟

債務人欠錢不還還玩失蹤,這時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一般要求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的姓名、居住地址等內容之後,法院立案之後,對於玩失蹤的債務人法院可以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傳喚債務人應訴,一般來説公告期為60天,公告期滿後債務人不出庭應訴,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缺席判決。判決書生效之後,雖然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是經過債權人的申請,可以對債務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拍賣以便進行債務的清償。

3. 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在債權債務糾紛中也適用,對方下落不明滿2年,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對方為失蹤人,這時便產生了財產代管人,債務人所欠的債務可以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的債務人的財產中進行支付。如果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欠款,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4. 儘量查詢到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

對於債權人來説,儘量查詢到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國《民法典》中有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債務,以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如果債務人在借款時有保證人,在無法找到債務人的情況下,可以將保證人一併起訴,如果債務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則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責任範圍內進行償還。

二、欠錢不還起訴有必要嗎?

很多債權人對是否起訴債務人總是舉棋不定,也有很多債權人擔心起訴之後債務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不僅不能夠償還前款,還有可能浪費一筆律師費。其實對於債權人來説,起訴至少有四大好處。

1、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2、對債務人施加還款的壓力,逼迫對方還款。

3、可以查詢債務人的相關財產情況。

4、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扣劃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支付寶、養老保險金、銀行理財賬户等。

因此欠錢不還該起訴還是儘早去起訴比較好。

多數時候欠債人失蹤,很大原因都是想要藉此逃避還債義務,這對債權人而言無疑是不利的。考慮到這一情況的經常發生,一個是在借錢給他人的時候要慎重考慮,瞭解清楚借款人的誠信以及還債能力;另一個,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擔保,這樣要是欠債人還不上錢,還可以向擔保人主張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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