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倆人私底下寫的借條有用嗎

倆人私底下寫的借條有用嗎

一、倆人私底下寫的借條有用嗎

符合條件就有效。

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利息約定符合規定。借條範本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多少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人:某某

欠款人:某某

借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還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燬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二、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首先,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其次,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還有,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如果符合有關條件的話,那麼倆人私底下寫的借條就是有用的。借條範本需要寫明相關的借款人以及借款金額和幣種。同時如果此次借款中有相應的利息,在借據上需要明確的體現,以及還款時間和對應的借款期限。如果有擔保人,借據上也需要有擔保人的簽名。

標籤:私底下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