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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別人寫下借條有用麼?

一、強迫別人寫下借條有用麼?

強迫別人寫下借條有用麼?

強迫別人寫下借條是沒有用的,因為借條它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確實當事人有着借款的事實,如果是強迫他人所進行欠條的書寫的話,很有可能這個欠條事實根本就不存在,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是他人使用一些暴力相威脅的話,那麼這個就不會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有效。

另外,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是在被強迫的情況下寫的借條,那麼這張借條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借條作廢,就不用對借條負責。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借條範本

借 條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 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對於強迫別人寫下借條的行為,顯然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保留相關證據,提交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辦理不清楚的,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的強迫行為而定。

標籤:借條 寫下 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