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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不還錢要去法院起訴要多少錢?

一、有借條不還錢要去法院起訴要多少錢?

有借條不還錢要去法院起訴要多少錢?

去法院起訴所需要的訴訟費需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也就是説對方所欠錢的金額,民事案件分為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財產案件是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的。而借錢不還的案件屬於財產類案件。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繳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書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在借錢給他人時,債權人需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二)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三)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四)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欠錢不還,去法院起訴,要根據所欠的錢來確定起訴費,在書寫借條的過程中,不僅要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還要有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借款人簽字的時候,出借人最好在現場,要有借款人親筆書寫的借條,借條的內容要準確,不能有歧義。

標籤:法院 借條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