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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借條錢怎麼追回,能追回嗎

一、寫了借條錢怎麼追回,能追回嗎

寫了借條錢怎麼追回,能追回嗎

有借條的錢,並且借條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向法院起訴就會勝訴,一般是可以追回的。當事人如果沒有欠條,想拿回借款的話,必須先想辦法把的借貸合同關係固定下來。其方法包括:由對方補寫欠條或者還款計劃;對對方承認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係談話進行錄音;尋找能證明存在借貸合同關係的證人等。若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並要求對方還款。

二、有借條要如何起訴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並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後,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後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2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上、相關證據,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

如果沒有借條,去法院起訴時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借款事實的存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法院是不會受理該類案件的。此時,應該尋找其他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依據所在,比如採取錄音證據,或者證人的證詞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借貸案件的起訴應當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能不發生借貸關係最好不發生,如果必不可免的要發生借貸關係,那麼一定要注意打借條,因為借條是證明雙方借貸關係的最有效的憑證,就算對方到期了不肯還錢,也可以通過借條去起訴到法院,最後由法院來判。

標籤:追回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