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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的物保條款有效嗎?

一、借條上的物保條款有效嗎?

借條上的物保條款有效嗎?

有效。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二、借條上沒寫利息,起訴時可以要利息嗎?

1、借條上沒有寫利息,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借款人給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比如,雙方沒有約定利息,但約定還款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如果期滿後,借款人沒有及時償還,債權人起訴時,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期滿後的利息,即自2018年1月1日起的利息。

3、逾期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基準貸款利率計算。

三、補寫的借條應該怎麼寫?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借條上的物保條款只要是雙方當事人都承認的情況下就是有效的。同時如果沒有在借條上約定利息的話,那麼在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的時候就不應該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利息的。補寫的借條應該要寫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和約定的還款日期等。

標籤:物保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