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售合同糾紛注意事項有哪些
所謂企業出售合同糾紛,當然是指在企業所有權進行出售的過程中,出售方與購買方之間產生了一些糾紛。在這個過程當中,也是有一些事項是需要當事人雙方注意的。下面,本站小編就這個內容,為您做具體介紹。
企業出售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國有小型企業出售,不同於一般買賣合同,有其特殊性和政策性。根據《關於出售國有小型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第2條的規定:“出售國有企業產權,應由各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在目前尚未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地方,哪些小企業產權需要出售,應按照企業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報同級政府決定。”其第4條還規定:“國有小企業的產權原則上都可以出售。當前,出售的重點是下列三種類型的企業權:
(一)資不抵債和接近破產的企業;
(二)長期經營不善,連續多年虧損或微利的企業;
(三)為了優化結構,當地政府認為需要出售產權的企業。”
由此可見,國有小企業的出售需要經過政府審批。鑑於小型國有企業出售涉及對國有資產的處理和《職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7條明確了審批和批准是國有小型企業出售合同的生效要件。還應注意企業出售合同糾紛與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糾紛和掛靠經營合同糾紛的區別,企業出售轉移的是企業的所有權,而非經營權。《關於出售國有小型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還規定:“已經實行承包或租賃的企業,一般應在承包或租賃期滿後再行出售產權。對經營不善或確有必要出售的承包或租賃企業,應按法律程序,先中止承包或租賃合同,再進行出售。”
看完上文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企業在出售其所有權的過程當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事項了吧。希望上述內容能夠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隨時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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