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公司債務

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是如何規定的

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是如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和股份公司一樣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公司債務承擔的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是如何規定的

有限責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對外的債務承擔方面有所不同的規定,例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而股份有限公司則以其所持股份為限承擔責任,下面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的規定的詳細介紹。

有限責任公司債務承擔的規定

《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本文所稱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

我國目前沒有無限責任公司或兩合公司(個人獨自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雖然承擔無限責任,但不能稱公司),註冊資本也採用實收資本制,即公司註冊資本必須一次實際到位(外商投資企業除外,允許註冊資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經營所負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是有條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東依法設立公司時註冊資本全部實際到位,且事後沒有抽逃資金的情況下才承擔有限責任。

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綜上,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