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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超過兩年能不還嗎

欠錢超過兩年能不還嗎
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實施前,對於一般債權債務訴訟時效規定是2年;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實施後,訴訟時效調整到3年了。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債權人從未主張過債權,債務人也從來沒有表示還款,那麼經過了訴訟時效期間後,債權人就喪失了勝訴權,也就是我們説的可以不還了。但是,對於這個訴訟時效期間,我們不能機械的去理解:
1、如果明確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應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才開始起算;
2、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出借人催要借款時開始起算訴訟時效;
3、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止、中斷的。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標籤: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