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該如何追討
債務人作為普通人,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現象,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也並不罕見,那麼若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該如何追討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1.關於債務人死亡時,其債務清償的問題,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債務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限定繼承、全部繼承人拋棄繼承)或專屬被繼承人者(例如養老年金)外,自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承受,所以被繼承人之債務塬則亦由繼承人繼承。如繼承人未向法院聲明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者,繼承人當然成為債務人,不需債權人為任何表示。
2.但在繼承人有為限定繼承時,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法院在繼承人為限定繼承之呈報財產清冊時,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叁個月以上)內報明其債權。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在前述期限屆滿後,在該期限內報明之債權,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所謂「在該期限內報明之債權」,應指依照法院公告之期限內報明,且繼承人並不爭執其債權者;若繼承人對該債權人主張之權利有所爭執時,應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四十八條規定,就該權利有確定裁判前,裁定停止公示催告程序,或於除權判決(以遺產分配清償)保留其權利。所以,如繼承人聲明限定繼承時,於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訂一定期限公告後,債權人自得報明債權,並不需對繼承人起訴後才能報明。但如繼承人對債權人報明之債權有異議(存在否、數額等)時,債權人應自報明後,向全體繼承人提起給付之訴或確認債之關係存在之訴,法院無權拒絕債權人報明債權。
3.若全部繼承人拋棄繼承時,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六項、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選定遺產管理人後,由遺產管理人依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叁(公示催告程序)、四款規定,清償債權,所以債權人依上述限定繼承規定相同,依期陳報債權即可,除遺產管理人對於債權有異議者外,不需以起訴方式請求。
綜上,若債務人死亡,債權人通過上文中的三種方式進行債務追討,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債務方面的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
個人借款有借條不還怎麼辦?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1、欠錢不還,拿借條是可以起訴的。2、雙方在借款時簽署的借款協議或借條是需要雙方嚴格執行的,因為借條對於雙方都有約束作用。3、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借條中還款規定嚴格執行的,視為違法。雙方可以協商,協商無效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
網貸無力償還會被刑事處罰嗎
律師解析:1、如果對方已經將錢轉給你的賬户上,你們之間的借款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與對方的合同是在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的基礎上籤訂的,那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都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2、如果個人不是...
-
借款合同解除通知書會怎樣寫
律師解析:書寫借款合同解除通知書,可以參考如下內容:1、標題:解除借款合同通知書。2、通知對象:XXX。3、正文:寫明我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時間、解除的是哪一份合同。寫明合同解除後雙方的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4、尾部:簽字並註明日期。法律依據:《中華...
-
打借條可以不還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1、打借條不可以欠錢不還,拿借條是可以起訴的。2、雙方在借款時簽署的借款協議或借條是需要雙方嚴格執行的,因為借條對於雙方都有約束作用。3、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借條中還款規定嚴格執行的,視為違法。雙方可以協商,協商無效的,出借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