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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特徵是怎樣的

一、借款合同的特徵是怎樣的

借款合同的特徵是怎樣的

1、這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對於資金的出借人來説,所出借的財產必須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也必須在遵守相關法律規範的基礎上,將所藉資金用於合法渠道;

2、民間借貸合同最好採取書面形式明確借貸雙方的債權和債務關係,在合同中詳細真實的體現借貸的每個細節;再次,民間借貸可以存在有償和無償兩種形式。我國對民間借貸的有償性規定,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是其上限不能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超過部分將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3、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民間借貸合同成立後仍需實際提供借款後才生效,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實際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開始生效。所以對於民間借貸來説,借貸雙方的關係除了要求其在資金償還期限、數額等方面表示一致外,最重要的是出借人把貨幣或者其他的有價物交給借款人,只有這樣,借貸關係才能夠正式生效。

二、如何簽訂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條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條款: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屬於典型的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具體來説,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民間借貸合同成立的一般構成要件是:雙方當事人有借貸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出借人將借款實際交付給借款人的履行行為;該借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而這些恰好也是借款合同的特徵內容。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借款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