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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時,一般會寫下債務關係證明。當債務人借款時一般都會寫下借條,借條中會約定還款的期限,借條也相當於一個合同。那麼欠款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欠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一、欠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我國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看,如果欠款協議約定還款日期的,自到期之日起有兩年的訴訟時效,應當在該三年內依法主張你的債權。當然你如果在期限屆滿前主張了債權,這個期限又會自動的中斷,又會往後延伸3年。如果該欠款協議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你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該債權,但是,不應當超過最20年長訴訟時效。如果是分期償還的借款,則每一筆有明確履行期限的還款在到期之日即單獨起算該筆借款的訴訟時效。至於主債務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以及延長皆適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規定。

二、我國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

1.一般訴訟時效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三)、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

在借款合同的有效期即訴訟時效過了,其實大家也是可以追償債務的,只是你不能向法院等提出訴訟等途徑,只能是你們雙方通過協商,如果他願意給你你就能追回債務,如果不能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