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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怎麼辦

欠債不還怎麼辦
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存在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於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作為出借人, 應當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若被告主張已經歸還借款其應當提供證據支持,若其沒有證據,其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在勝訴的請況下,對方仍不償還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扣劃、拍賣被告的財產,且訴訟費、執行費均由被告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標籤: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