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強迫寫下欠條怎樣證明是被強迫的
欠款追討律師解答2.66W
1、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2、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3、與對方接觸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像設備,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法院受理最低欠款金額
沒有限制,民間借貸無論涉案金額多少,只要起訴法院都會立案,因為民事權利是以維權為目的,立案要求與款項金額大小沒有直接關係,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應該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權利而沒有金錢的給付義務,同樣在民事法律調整的範圍,你只要起訴符合條件,法院就會受理立案。《中華...
-
欠錢不還怎樣起訴
對於欠錢不還的,如果欠條上寫明瞭還款時間,已經超過三年的,需要收集最近一次或者連續要求還款的證據。來證明未超過訴訟時效,防止對方以“超過訴訟時效”做抗辯。欠條上沒有寫還款時間或者未超過三年的,準備好欠條等證據,對方信息以及起訴狀,直接到法院起訴。起訴時為...
-
還款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還款協議是借款人自願簽訂的,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還款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應當按照還款協議中的承諾履行歸還欠款的法律義務。如拒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還款協議經過法院確認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債權人討債都要準備什麼證據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説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