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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條需要個人來承擔債務麼?

實踐中,由於工作的需要,可能有的公司員工尤其是管理層可能需要為公司代簽欠條,也就是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欠條。那麼此時簽訂欠條的員工個人需要承擔欠條中約定的債務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出詳細分析。

公司欠條需要個人來承擔債務麼?

代公司簽訂的欠條,個人需要承擔欠條中的債務嗎

1、你打的欠條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權代理行為。

2、你與公司之間並無連帶責任,你沒有還款的義務,只有你原來所在的公司是債務人,債權人只能向原來的公司主張權利。

3、欠條上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並不能適用所謂的兩年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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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的格式與注意事項欠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關係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一、主體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二、客體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三、內容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四、一式兩份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一般來講,公司員工代替公司簽訂欠條的話,多半是因為該員工得到了公司的授權,此時欠條當中的債務,當然是應該由公司獨自承擔責任。而要是公司員工惡意替公司簽訂欠條的話,則欠條中的債務就由該個人承擔。本站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標籤:承擔 欠條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