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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有合同嗎,怎樣判斷網貸合同是否合法

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為大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改變。尤其是網絡貸款的興起,為大家籌集資金的方式增加了更多可能性。網貸不僅為大家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風險。那麼網貸有合同嗎?怎樣判斷網貸合同是否合法呢?

網貸有合同嗎?怎樣判斷網貸合同是否合法?

簽訂合同,能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動規範化、合法化,對社會的和諧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一份制定全面且合規的網絡借款合同,能夠大大降低借貸雙方的爭議、促使各方按約定履行合同,保障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下稱“網貸機構”)的合法權益,其作用之大不言而喻。特別是作為網絡借貸這塊,不管作為借款人還是出借人,平台提供給大家的一個最直觀的方式,就是借貸合同。所以網貸都需要簽署合同。

一、怎麼判斷網貸合同合法嗎?

1、合同法相關規定

《合同法》的重要性對於一份合同來説不言而喻,其中,這些法律條款是絕對不可忽視的: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這一條規定的是構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條款。對於P2P行業來説,其中關於“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條款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現在有一些平台在其《借款協議》中並沒有使用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或名稱,而是用當事人在該平台的註冊用户名代替,這實際上會影響《借款協議》的法律效力。

同時,P2P平台作為居間方,《合同法》也明確規定了居間方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這條規定,平台作為居間方,應如實披露當事人與合同有關的真實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而關於該條中“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一條規定,無論是借款人、投資人、平台都需要引起重視,對利息的約定應當在合理的範圍內,投資人不要一味的去貪圖高利息,這其中暗藏的風險不可小視,如平台以高利息引誘投資者投資,進行詐騙等。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採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需要通知債務人,才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但現實是,目前某些平台對於債權轉讓通知的約定明顯有違法律的規定。如某平台在其《借款協議》中約定:“出借人有權在無需通知借款人的情況下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條款已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此外,還有某些平台簡單約定為債權轉讓信息借款人可在網站上查詢,債權人無需另行向借款人通知債權轉讓情況。這些約定也未嚴格遵守法律之規定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

因此,在受讓債權時,為了保護和實現自己的權利,債權受讓人(新債權人)需要留意平台關於債權轉讓的通知條款。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對格式條款的制定提出了要求:“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如格式條款內容具備無效的法定情形,或者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根據這一條的要求,平台方在擬定合同時,需要盡到格式條款的提醒義務,以尊重投資人、借款人等的合法權益。

2、電子簽名法相關規定

在P2P平台上,絕大部分合同是用在線簽署的方式簽訂的,這種就需要使用到電子簽名,就涉及到《電子簽名法》。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説,採用電子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需要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才能保障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現實情況中,很多平台簽署的電子合同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很多平台協議僅僅是在網站上點擊“我同意”,實際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合同,因為它根本沒有使用電子簽名;二是有些平台簽署電子合同時所使用的電子簽名並不符合《電子簽名法》中關於“可靠性”的規定。在這裏梅律師鄭重提示:簽署電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內容和電子簽名的篡改。

二、如何合理使用網貸?

1、理財要“從實際出發”

一些貸款平台往往會出現“無抵押、無擔保”、“當天放貸”等標語。部分急需資金的企業主及個人很容易被觸動。面對這些誘惑我們一定不能抱着“天上掉餡餅”的心理,尤其是那些無抵押貸款,現在銀行對無抵押貸款的審核越來越嚴格,而且無抵押貸款的利息也很高,貸款人不提高警惕很容易掉入“高利貸”的陷阱。還有一些平台宣稱只需要身份證就可以辦理貸款,這種情況更加不能相信,如果連最基本的還款能力都不進行審核,只靠身份證就可以放貸,相信這樣的情況連借款人本人都會不踏實。

2、不要提前支付費用

通過網絡申請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正規的貸款公司在放貸給你的同時會扣除相關費用,不用你提前支付任何利息、手續費等費用的,貸款人一定要牢記這一點,不要抱着僥倖的心理“可能這筆錢匯過去之後,就會放款了”。在自己申請的貸款沒有到位之前,一定不能支付任何費用。如果出現貸款平台在放款前索要費用這種情況,那麼貸款人就需要格外注意了。

3、選擇一個正規的網絡貸款平台

選擇一個正規有實力的貸款中介平台是成功貸款的基礎,那麼如何分辨貸款平台的優劣呢?,正規的貸款中介平台,往往知名度比較高,網站的質量比較高,頁面的內容豐富,簡單不復雜,並且與其合作的貸款機構比較多。同時,合作的貸款機構規模也比較大。這樣的貸款平台相對其他的貸款平台,更加值得信任。

為了確保雙方利益,避免發生糾紛時無據可依,網貸交易過程中需要簽署合同。小編這裏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網貸存在風險,同時也存在一些非法網貸,大家進行網絡貸款時要了解對方的合法性以及自身是否具有還款能力,再進行借貸。

標籤:網貸 合法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