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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嗎

一、債權轉讓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嗎?

債權轉讓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嗎

債權轉讓可以造成訴訟時效中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九條

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九十五條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轉讓債權的時候不需要經過債務人的同意,但債權人有義務通知債務人,債權人發生了變更,對於債務人來講,還要在原先約定的時間內還款,只不過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從債權轉讓以後重新開始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