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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是一樣的嗎,欠條起訴時效是多久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並且兩者在借款活動中都經常被人們所廣泛的適用。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和欠條是一樣嗎?此外,欠條起訴時效又是怎麼規定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借條和欠條是一樣的嗎,欠條起訴時效是多久

一、借條和欠條是一樣的嗎

借條與欠條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二、欠條起訴時效是多久

欠條不同於借條,借條體現的雙方之間的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如果借條中沒有約定還款的期限,出借人隨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自借款人拒絕還款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而欠條體現的是欠款人的欠款事實,其不同於借款合同關係,因此訴訟時效應自出具欠條的第二天就開始計算。

相關法律依據,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從何時開始計算的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需方收貨後因無款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分析上文後我們知道,借條和欠條其實是有很大區別的,只不過人們已經習慣性的將二者混在一起使用。而關於欠條起訴時效的問題,從上文的介紹中知道應自出具欠條的第二天就開始計算,一般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