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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借條無保證人有效嗎?

一、夫妻之間借條無保證人有效嗎?

夫妻之間借條無保證人有效嗎?

夫妻之間借條無保證人不一定有效,若借條存在以下的情形就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同借條無效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借條無效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借條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夫妻借條是否有效

1、認定為對夫妻財產的處分有效

我國《民法典》(2021.01.01生效)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婚後財產屬夫妻共有,但是也規定了夫妻可以對婚後財產進行婚內約定,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因此,可以認定為婚內借條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實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經約定了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制,或者夫妻有個人婚前財產,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錢,而出借的款項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並出具借條,那麼該借條參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條,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進具體情況予以返還。

3、不存在借款事實無效

有借條,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實。若並未實際發生過夫或妻一方將自己個人所有的款項出借給另一方的事實,那麼借條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對於主張婚內借條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個人所有的款項給另一方的證明,以及該款項的來源等證明證據。對於主張婚內借條無效的一方,應該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借條是威脅或者強迫的情況下出具的等證明證據。

夫妻之間也是可以相互借款的,夫妻雙方就借款事宜協商達成一致之後,也可以像其他普通的債務關係一樣,由借款的一方,結合實際的借款情況,書寫一份與當前情形向符合的借條。

標籤:借條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