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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控疫情時間貸款能延後嗎

一、在防控疫情時間貸款能延後嗎?

在防控疫情時間貸款能延後嗎

疫情期間房貸可以申請延遲償還的,《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户,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二、因為疫情期間道路查封,不能按時上班, 怎麼處理?

建議直接和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繫説明因為疫情期間道路查封,不能按時上班,並將道路查封的相關證據材料發送至公司及相關負責人,溝通協商一下解決方案。道路因為疫情查封導致無法按時上班屬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勞動者可以和公司溝通延後上班或者請假。

三、債務人在不可抗力事件中具有何種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1、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債務人履行通知和證明的義務可以讓債權人知悉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和影響程度,以減輕可能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

2、同時使得債權人可以採取應對措施(對債務人提出的不可抗力免責事由是否認可並進行相應的舉證、應對)。“通知”、“證明”是債務人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債務人必須履行該義務,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為現在疫情重災區的企業,復工時間也是根據疫情的發展才能確定下來的,所以説,適當的調整一下還貸時間對企業和自然人來説是很有必要的,但金融機構肯定也確定不下來疫情什麼時候能徹底過去,所以延遲還貸的時間只能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