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裏夫妻離婚前的賭債由誰還
一方因賭博欠下的債務,在離婚時算其個人債務,另一方不負責償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都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的,配偶沒有共同償還的責任。若是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賭債可以不還嗎?
賭債可以不還。明知債務人用作非法用途(賭博),債權人依舊借款的,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這個明知的界定是:
1.債權人本人本身參與賭博;
2.債務人借款是明示因賭博借款,在借條中寫清;
3.債務人因賭博借款眾所周知,而債權人應當知道。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
對於因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形成的借貸關係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借貸關係,依法不予保護。
作為賭博產生的債務關係來説,一是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二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很多賭博的欠條是以借條作為掩護的,但實際上卻是賭債,借錢的人也是明知的,這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這種借貸關係不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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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麼明確夫妻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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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應該如何分配?
律師解析: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一、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法律禁止賭博,賭債不能成為債權,因賭博所引起的債務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主張不予償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