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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割財產涉及第三方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分割財產涉及第三方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要處理的一個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僅包括房產、存款等資產,也包括共同債務。很多夫妻在離婚時不知道如何對債務問題進行分割,甚至因此會產生離婚糾紛,那麼離婚分割財產涉及第三方債務怎麼處理?婚姻法對此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分割財產涉及第三方債務怎麼處理?

要認定該第三方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債務由一方用自己的財產清償;

2、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清償後再進行分割。

二、《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要確定的是該債務屬於夫妻中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則應該由個人進行償還。如果是夫妻雙方欠下的共同債務,那麼在離婚時應該進行平等分割,繼續由雙方共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