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共同債務包含哪些
一、離婚共同債務包含哪些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對債權人是否有效?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同樣,夫妻也可以約定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個人承擔,此是雙方當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該約定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是對債權人並不具有約束力。因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清償責任,根據“債務的轉讓得經債權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所以,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而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更是屬於“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無效民事行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能會出現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的情況,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可知,若是另一方沒有共同簽字,事後也沒有追認,同時負債並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那麼就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
夫妻一方債務包含
律師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
-
夫妻一方借錢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共同償還債務嗎
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共同償還一方借的錢,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所需而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夫妻離婚,也應當雙方共同承擔。如果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即使在婚內,也無法要求債務人的配...
-
老公欠賭債離婚怎麼處理
一、老公欠賭債離婚怎麼處理一方因賭博欠下的債務,在離婚時算其個人債務,另一方不負責償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都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的,配偶沒有共同償還的責任。若是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不一定需要還。如果一方在外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配偶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對債務進行協議清償。如果該債務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讓債務人自行承擔償還責任,配偶不需要還,但是債權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