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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需要還嗎?

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是否要還,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可以找配偶還。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則配偶不需要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