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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一、別人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別人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民間借貸的債權人在通過協商等途徑無法實現債權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保障自己的債權順利實現。

法院起訴應注意如下問題:

1、書寫民事起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由於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書寫的,也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的內容如下:

(1)原告的身份信息;

(2)被告的身份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出借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其提起訴訟所達到的借款本金以及相應的利息。原告立案時需證明民事法律關係存在。

2、起訴要注意訴訟時效期間;

3、準備相關的證據,並提交原件,無法獲取的證據,依法申請法院調取;

4、繳納一定數額的訴訟費。

二、欠錢不還怎麼申請支付令?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綜上所述,將錢借給別人後,如對方一直欠錢不還,債權人應當儘快的準備起訴手續,防止逾期失去勝訴權。起訴之前準備好民事訴訟狀,表達要求對方還錢的訴求,並用事實來説明,另外,債權人還應當準備借款合同及對方欠款不還的證據。

標籤:欠錢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