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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是否有效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實行財產共有制,一般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共同所有。那麼,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是否有效?借錢出去的一方可以要求借錢的一方還錢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是否有效

婚內借條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互相寫的欠條,就是夫妻間的債權債務

一、夫妻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係嗎?

我國實行夫妻財產共有制,通常情況下,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工資、收益等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借條是借款合同一種形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並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為借款合同的主體。

因此,夫妻間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係。

二、婚內借條有效嗎?

1、認定為對夫妻財產的處分有效。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婚後財產屬夫妻共有,但是也規定了夫妻可以對婚後財產進行婚內約定,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因此,可以認定為婚內借條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實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經約定了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制,或者夫妻有個人婚前財產,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錢,而出借的款項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並出具借條,那麼該借條參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條,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進具體情況予以返還。

3、不存在借款事實無效。

有借條,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實。若並未實際發生過夫或妻一方將自己個人所有的款項出借給另一方的事實,那麼借條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對於主張婚內借條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個人所有的款項給另一方的證明,以及該款項的來源等證明證據。對於主張婚內借條無效的一方,應該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借條是威脅或者強迫的情況下出具的等證明證據。

在實踐中,婚內借條一般都會被法院作為有效證據採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證據。出具借條一方當事人對存在相反情形負有舉證責任,如舉證不力則承擔不利法律後果。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對於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做出的話,那麼就是有效的。此時欠債的一方就需要用自己的個人財產來清償債務。當然,出現夫妻在婚內互相打借條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但要是出現了的話,當事人要知道應該處理才能避免糾紛的發生。

標籤:婚內 借條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