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看登記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物權法是我國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件,是指導居民處理物權糾紛的主要法律。自頒佈以來,最高法結合新形勢出台了相關司法解釋。其中對物權登記進行了進一步的説明解釋。對物權登記效力的認定是非常關鍵的,那麼,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看登記效力包括哪些方面?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看登記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一、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看登記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1、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

所謂公示,是指物權在變動時,必須將物權變動的事實通過一定方法向社會公開,從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權變動的情況,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損害並保護交易安全。如動產抵押權雖辦理了登記,但仍不能對抗抵押物的善意受讓人,其原因是尊重動產交易習慣及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

2、物權登記具有公信力

登記的公信力是指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為真正的權利人,如果以後事實證明登記記載的物權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對於信賴該物權的存在並已從事了物權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認其具有與真實的物權相同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説,登記簿所記載的權利推定為真正的權利,並賦予其公信力,基於登記的公信力,即使登記錯誤或遺漏,因相信登記正確而與登記名義人進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其所得利益仍將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主要是為保護信賴登記而做出交易的第三人。登記要具有公信力,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要統一登記機關,實行登記實質審查,並需要建立針對真正權利人的錯誤登記賠償制度。在我國物權登記現狀下還不具備賦予登記公信力的條件,應當採用其它制度來保護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但當登記的物權狀態與物權的真實狀態不一致時,錯誤的登記能否發生相當於真實物權存在的效果則是登記是否具有公信力的問題。

二、不動產登記的效力是什麼?

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以下效力:

1、物權公示效力。登記首先發揮着向社會展示當事人的物權變動的公示作用。這是不動產登記的形式效力。

2、物權變動的根據效力。不動產物權依據法律行為取得、喪失及變更時,未經登記不產生效力,唯有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與國家的職能機關的登記相結合,才能實際發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

3、權利正確性推定效力。這種效力是指以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的當事人的權利內容為正確的不動產權利的效力。

4、善意保護效力。法律就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才將不動產權利登記簿記載的權利視為真是,並賦予其社會公信力,從而在信賴登記的善意的第三人取得登記的不動產物權時,其正當權利不會由於因錯誤的登記而被追奪,使正當的社會交易秩序得到維護。

綜上所述,物權法司法解釋是最高法對物權法這部法律的有益補充,可以進一步幫助人們瞭解物權法有關知識。物權法司法解釋一看登記效力包括物權的公示效力、善意保護效力和根據效力等。物權登記的效力有公信力,任何人不得對抗,比如房產登記,就是重要的一種物權登記,經過登記,產權可以得到進一步的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