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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資擔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民工工資擔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民工工資擔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2、企業簡介(附驗資報告、企業章程)

3、營業執照複印件

4、税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

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個人簡歷

6、企業資質證書複印件

7、所有股東及項目經理證件複印件(開發企業需建設規劃許可證複印件)

8、《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複印件

9、企業近兩年的業績證明、證書複印件

10、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近期的季、月報表

11、近期開户銀行對帳單

12、貸款卡複印件

13、近兩年支付民工工資情況説明(註明是否有拖欠行為及發放形式)

14、相關反擔保物資料

15、其它擔保公司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二、擔保有以下特點

(1)、擔保具有從屬性。所謂擔保的從屬性是指擔保從屬於主債,即擔保的成立、變更和終止均依附於主債。如果沒有主債務,擔保不可能發生;如果主合同債權轉移給第三人,擔保權也轉移給第三人,主債務變更的,一經擔保人同意,即對擔保人發生效力;主合同的效力影響擔保的效力。

(2)、擔保具有自願性。所謂自願性是指擔保在大多數情況下依據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自願合意成立,只有少數情況下依據法律規定而成立。債的關係成立後,擔保是否設立、形式如何、擔保人是否願意提供擔保等,都由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平等協商,自願決定,訂立擔保合同。如果擔保人被欺騙、強迫提供擔保,擔保合同無效。

(3)、擔保責任的承擔具有或然性。所謂或然性是指擔保合同成立後,擔保人最終是否承擔擔保責任具有不確定性。只有主合同債務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在擔保有效期內主動請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的,擔保人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主合同債務人已經履行、正在履行或有不履行的合法抗辯理由,或者債權人不主動行使擔保請求權或不是在擔保期間提出請求權的,擔保人就不負擔保責任。

(4)、擔保具有財產權性。所謂財產權性是指擔保權本質上是一種財產權,反映的是財產權關係。擔保的財產權性可分為物權性和債權性兩種。保證和定金是一種債權,抵押、質押和留置是一種擔保物權,所以,財產性是債權擔保的共性。

(5)、擔保具有變價性。所謂變價性是指作為一種價值權的擔保權,是通過對擔保物的變價受償,而並不要求其實體用意來實現債權。

在這裏温馨提示一下大家,在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不要當任何人的擔保人,因為一旦債務人不進行償還債務,那麼所有的債務都得擔保人進行償還,並且沒錢還款的情況下,會納入徵信。對自己的信用不好,以後貸款難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