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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擔保人名字劃掉了有效嗎?

一、借條上擔保人名字劃掉了有效嗎?

借條上擔保人名字劃掉了有效嗎?

有效。需要讓債權人給當事人出具收條,然後解除擔保責任。

1、擔保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借條上劃掉擔保人的名字,則擔保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2、在借條上簽字擔保屬於保證擔保方式。這裏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債權人同意放棄擔保,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應該採用書面方式表示放棄,除在借條上直接劃掉擔保人名字,最好籤上意見並簽名。以免誤認為擔保人單方強行劃掉名字。

二、一般擔保人是否具有先訴抗辯權?

1、根據規定,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如果在主合同糾紛未經依法判決,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一般保證人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三、擔保人在借條上只籤個名字有效嗎?

1、擔保人在借條上的簽名行為屬於對擔保行為的確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沒有明確擔保方式的,需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3、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如果是雙方在簽訂借條時,有擔保人,最後經過三方的協商,把擔保人的名字劃掉,這張借條依然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借條,只是和原來不相同的就是擔保人的責任已經被解除。不過在劃掉名字之後,也需要所有對應人簽署意見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