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記
一、土地抵押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作為抵押財產向債權人(抵押權人)履行債務作出的擔保行為。抵押權人不對抵押土地使用權直接佔有使用,繼續由抵押人使用並收益。土地使用權被當做貸款的擔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滿後仍不能歸還貸款,土地使用權將轉歸抵押權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權人按法定程序處置。由於土地開發時間長、貸款數量大且風險較大,因而銀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將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作抵押,以規避貸款風險。
二、土地抵押的條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説,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 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三、土地如何抵押
土地、房產在銀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辦理土地抵押的話,大部分銀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資格的土地價格評估所對要抵押的土地進行價格評估。然後將土地證與評估報告、連同銀行和你簽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及貸款合同一同拿去當地國土資源局登記備案。然後持國土資源局給你出具的已經辦理好抵押手續一同交給銀行,抵押事宜辦理完畢。
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了什麼是土地抵押,以及土地抵押登記的條件以及如何進行土地抵押,大家應該有所瞭解,擔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記是必須的。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土地抵押登記為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也就是説,以抵押登記為生效條件的擔保公司土地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登記生效日即為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抵押權登記後,抵押權人可以對抗一切的第三人。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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