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擔保適用的情形包括什麼
一、最高額抵押擔保適用的情形包括什麼
根據《擔保法》第59條的規定,最高額抵押一般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1.借款合同。在實踐中,具體表現為:一是商業銀行與企業有長期的業務關係,企業對一定期間內已經和將要發生的多次貸款提供總的抵押擔保,商業銀行在商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多次對借款人貸款;二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簽署了貸款意向協議,尚未確定借款的具體時間和數額,只規定借款的最高限額,但有必須要預先提供抵押擔保的情況下,企業會設定最高額抵押。
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這種情況一般不適用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
二、最高額抵押風險可能有哪些
(一)、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的債權"最高限額"約定不規範。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的擔保債權"最高餘額"等同於其項下發生的借款合同金額,未將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因素考慮在內,使得實際發生的債權餘額超過其擔保的"最高餘額",從而造成除借款本金外的其他債權脱保。
(二)、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的借款"最遲到期日"約定不規範。將借款"最遲到期日"與最高額抵押合同所擔保的借款"最遲發生日"約定一致。
這樣一來,容易造成後發生的借款其實際到期日超過該約定的"最遲到期日"從而使得後發生的借款不在擔保範圍之內。
(三)、最高額抵押前後銜接不規範。在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的借款"最遲發生日"到期後至貸款全部清償之前,借款人為了辦理新的借款需要重新辦理最高額抵押。
在實際辦理新的最高額抵押合同時,往往出現註銷了原最高額抵押合同,但由於未在新的最高額抵押合同中作出補充約定,使得原最高額抵押合同項下尚未清償的借款既喪失了原最高額抵押合同的擔保,又無新的抵押擔保。
對於被擔保的債權的最高限額應當明確規定。如果沒有約定最高限額,則應當認為最高額抵押合同不成立。決算期是最終確定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的實際數額的日期。在最高額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確規定決算期。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決算期,如果最高額抵押合同中訂有存續期間並已經登記的,此項期間屆滿之時即為決算期。
-
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很多人在生活中會選擇購買已經抵押出去的房屋,一方面因為這種房屋的售價一般是低於正常價格的,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被抵押出去的房屋。不管購房者是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抵押房屋,都會對簽訂的買賣合同產生影響。在我國法律中明確...
-
無抵押貸款還不出
隨着網絡購物平台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
-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貸款嗎?
個人購買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如果開發商抵押給銀行獲得資金後,抵押了部分產權但是同意預售或者解除質押,是可以辦理貸款的。否則銀行不同意貸款的情形下,不能夠使用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辦理按揭貸款。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
-
房屋抵押具結書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