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06W
1.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
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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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量刑標準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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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量刑標準
1、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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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的認定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這一犯罪是指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行爲。這裏規定的“非法生產、買賣”,是指無生產、經營、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擅自生產、銷售、購買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專用標誌、警械;或者雖有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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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概念
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是指擾亂、衝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