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概念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1.52W
僞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僞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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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貨幣罪立案標準
僞造貨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僞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的;(二)製造貨幣版樣或者爲他人僞造貨幣提供版樣的;(三)其他僞造貨幣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上述“貨幣”是指流通的以下貨幣:(一)人民幣(含普通紀念幣、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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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概念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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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立案標準
僞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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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幣罪量刑標準
明知是僞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