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性採礦罪的認定
區分破壞性採礦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界限: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於未經許可擅自採礦的;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採礦等行爲,又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以及破壞採礦、勘查設施的,依照《刑法》第156條的規定定故意毀壞財物罪,對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破壞採礦、勘查設施的人追究刑事責任。即按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破壞性採礦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在客體上都侵犯了財物的所有權,主觀上都出於故意。但兩罪之間卻存在着本質的差別:
(1)客體要件不同。破壞性採礦罪主要侵犯的國家保護礦產資源的管理制度;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不同。破壞性採礦罪在客觀上表現爲違反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實施採礦行爲,從而造成礦產資源破壞,但這種行爲並沒有改變礦產資源的性質,只是在某種程度上造成巨大浪費現象,降低或減少其利用率和回收率,從而造成對整體礦產資源的破壞,但礦產資源本身仍具有其原有價值和使用價值;而故意毀壞財物罪在客觀上則表現爲毀壞行爲,即毀滅、損壞,其結果是使公私財物的使用價值或價值部分或全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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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獵罪概念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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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採礦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八條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的,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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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林木罪量刑標準
1、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盜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3、單位犯本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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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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