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
1、徇私舞弊,利用職務便利,僞造、變造人事、戶口檔案、考試成績或者其他影響招收工作的有關資料,或者明知是僞造、變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認可的;
2、徇私舞弊,利用職務便利,幫助5名以上考生作弊的;
3、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務員、學生3人次以上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務員、學生,導致被排擠的合格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 或者精神失常的;
5、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務員、學生,導致該項招收工作重新進行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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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二、瀆職犯罪案件(十一)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案(第403條)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銀行、證券管理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詢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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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致使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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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失職罪的認定
本罪與工作失誤的界限:二者的區別:(1)客觀行爲特徵不同。工作失誤,行爲人是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義務;而本罪則表現爲行爲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義務。(2)導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誤,是由於制度不完善,一些具體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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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立案標準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2、工商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違法予以批准、登記,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3、金融證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違法予以批准,嚴重損害公衆利益,或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