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權利?
現在的公有住房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出於政策的需要,修建的一批專供城鎮居住困難居民提供的房屋。而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承租公有住房,那麼此時公有住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權利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權利
1、轉租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轉租房屋,不需徵得出租人同意,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2、轉租金的確定權
房屋轉租的租金,由轉租當事人協商確定。
3、轉讓對房屋的承租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應當事先徵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與有承租公房居住權人的互換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換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應當事先徵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戶名的變更請求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與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爲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
6、對出租人終止租賃關係的對抗權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變更順序是怎樣的
承租人戶口遷離本市,其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爲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從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承租戶名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按照上款規定書面確定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要求變更租賃戶名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公有住房是歷史遺留問題,它是我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對於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變更順序,要看是否是承租人生前達成的協議,很多時候,被繼承人假冒承租人的簽名,來騙取承租權,這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在辦理公有房屋承租變更時,要多個心眼,畢竟這關係到自身的權益是否被合法合理地保障。
-
租房合同逾期如何算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
-
租房合同期限3個月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
-
房東兒子籤的住房合同生效嗎,內容有哪些
在我們租房過程中,正確簽署租房合同對我們維護自身權益非常重要。有時候,房東本人不在,其兒子和我們簽了租房合同。那麼像這樣的情況,房東兒子籤的住房合同生效嗎?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在下文展開了探討,供大家進行參考。一、房東兒子籤的住房合同生效嗎?由房主子女代簽...
-
關於租房合同到期可以續嗎相關內容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當一個租房子的人,在合同到期的時候可能關心的是到期是否可以續約?那麼今天我們就一起討論關於租房合同到期可以續嗎相關內容是什麼?根據相關的規定來看,如果房東要求在房子合同到期歸還房子,那麼雙方是不可以繼續續約的。詳情請看下文。根據合同法規定,如...